2025-04-29 14:4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辞典

       高湖舞龙灯  亦称龙灯舞。福建民间传统舞蹈。流传于福州仓山区盖山镇高湖乡。据称始于明末清初,已有300多年历史,至今盛演不衰。高湖个自然村,村村有龙队。龙队原属村中民间组织“把社”。高湖舞龙有较规范的动作和表演程式,各节舞者的主要动作步伐不同。如龙头与第二节以“迈步”为主,第八节以“横蹉步”和“小跑步”为主,其余为“搓地步”,均按锣鼓节奏配合默契。队形变化,一是以对称的正反“太极图”为基础,呈正反“S”形,结合各种复杂的打、解结花队形,画面变化无穷。二是舞动中讲究随前节、顾后节、勿前推、忌后拉,灵活变换,自行调节;头露颈、尾合头,节节紧靠等规则。早先龙队表演时每人肩挎一个布制的礼袋,俗称“香袋”。逢年过节村村有虔信者放鞭炮迎龙、送“红包”致谢,“香袋”即专为收红包、礼品而备。高湖的舞龙,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受邀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及台湾等地展演及传授技艺。2009高湖舞龙灯被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