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18:0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汪毅夫



·汪毅夫说两岸·

历史纪录片的片断和细节(七)

 

汪毅夫


 

《台湾·1945》之《诸富武彦的回家路,五十万在台日俘日侨和平遣返》讲述光复初期台湾兼及“中国大陆更广大的受降区,大多数的日俘日侨也如数遣返”的情形。“截至1946年5月31日,除一小部分必要的学者和技术人员之外,在台湾的五十万日俘日侨遣送完毕”。

这里有一个细节问题,留在台湾的“一小部分必要的学者和技术人员”究竟有多少人?据《台湾省日侨管理委员会工作概况》(1946.5),获准留台的“日侨”包括:“(1)奉准征用之工矿技术人员。(2)奉准征用之专科以上学校工医农科教授。(3)奉准征用之金融人员。(4)奉准征用长于行政人员。(5)奉准征用之卫生技术人员。(6)奉准征用之邮电人员。(7)奉准征用之铁路人员。(8)奉准征用之电气人员。(9)奉准征用之港务人员。(10)奉准征用之船舶技术人员。(11)奉准征用之气象人员。(12)奉准征用之水利技术人员。(13)奉准征用之土木工程人员等十三项,及其家属共计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人”;另有“与高山族杂居之日侨三七九七人”等,他们中也有部分未被遣返;当然,应该还有部分“日籍逃逸隐匿”而居留台湾的人员。我在《前田太一与山田医生》写道:“读者一定会感到好奇,山田医生有何机缘同台湾山地青年前田太一成为好友?台湾光复后山田医生为何未被遣返日本?既有母亲在日本盛冈市,山田医生为何不返回日本?据前田太一说,日据台湾当局在山地(高山族住区)设有常驻医生,山田医生应该是以常驻医生身份同当地住民包括前田太一发生关联的。及台湾光复,台湾省日侨管理委员会‘对于日籍技术人员留用问题,曾予审慎之考虑,当经决定日侨留遣标准两项如左:(一)日侨志愿留台,而政府认为无留台需要者,应即遣送回国。(二)志愿回国之日侨,具有学术技术或特殊专长之智能,而政府认为有留台之需要者,仍应继续征用,令其留台’。山田医生应是当年奉准征用的‘日籍卫生人员’之一而留在台湾的。但他显然做了卫生专业以外的事,幷且迟至1951年尚在台湾居留,非分而且过分!至于所谓‘日侨’,其实是依照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进入中国台湾的非法居住者”。

附带言之,我藏有《(国民政府)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东北督导组工作报告表》(1946.10.20)。从中可以略见与台湾大致相同的情况,东北地区也有“必要留用技术人员”和“日籍逃逸隐匿人员”问题。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