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7 07:01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辞典

  李春生 (1838-1924)近代实业家。原籍福建厦门,台湾台北人。清同治五年(1866)受聘到了台湾的艋舺,担任宝顺洋行总办,主要负责管理茶叶种植与生产,同时还协助英商多德从福建安溪引进茶种,劝导淡水农户种植,亲自指导茶农栽培、烘焙良质茶叶,推广乌龙茶种植,还自制茶叶外销,为此被台湾人誉为“台湾乌龙茶之父”。 同治八年,他用两艘帆船满载茶叶运至纽约销售,一炮打响,从此台湾乌龙茶与糖、樟脑并列为台湾三大出口商品。他“岁卒数万担,获利多”,遂成一方巨富。与板桥林家并称北台湾最有钱的两户人家。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时,因捐资兴建台北城,授同知衔,赏戴花翎。他建议修筑铁路,发展实业。十六年任台湾蚕桑局副总办,在观音山山麓种桑。日本占据台湾以后,继续与官方合作,提供许多政策上的咨询。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资助孙中山革命。晚年专事著作,对政治、社会、人生、宗教、宇宙、文艺等都做了探索。著有《天演论后书》《主律新集》《主律后集》《民教冤狱》《东西哲衡》等。参见历史卷、思想与学术卷、海洋文化卷“李春生”。